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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1/11/14 阅读:370次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学院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后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3个校区,校园面积1700亩,规划面积23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6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名工作人员。
        文字秘书(管理岗位)1名: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实践教学管理(管理岗位)1名:教育技术学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师资管理(管理岗位)1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专业或信息管理等专业;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3、嘉兴学院网站(http://www.zjxu.edu.cn/“人事处”)。
        其中,嘉兴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8月19日起至9月15日24点整结束。应聘人员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xxyrsc@mail.zjxu.edu.cn,邮件题目中注明“应聘**岗位”字样。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9月下旬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笔试及面试安排。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预计于9月底至10月初在嘉兴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随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公布,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嘉兴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保证在2011年9月30日前,提供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10月底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工作地点在嘉兴市市区。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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